根据中交集团2012-2014年企业法制工作的目标及局关于法制工作的要求,2012年4月16日,公司制定了《中交一公局海外公司落实法制建设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完整链条,实现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100%。
方案强调加强法律事务调研为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提高局海外业务的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方案对全面提高企业法务人员素质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提出了要求。
方案指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设企业合规文化,全面提高企业依法治企能力的必要性。
为了确保目标的顺利实现,方案提出了基本杜绝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保障措施。